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的委托,就电视传媒心理健康专题宣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闽咨采[2017]12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闽咨采[2017]12号
项目名称:电视传媒心理健康专题宣传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南二环路4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熊小姐:0591-83516091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宇、游秀敏:0591-87677863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闽咨采[2017]12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4月24日
成交日期:2017年05月02日
总成交金额:23.7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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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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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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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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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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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东方青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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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塔巷8号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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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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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询价小组:熊端华、庄文新、杨惠英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标的的名称:电视传媒心理健康专题宣传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
数量:1年
单价:237000元
服务要求:负责制作并在福建省广播影视新闻综合频道播出12期不同主题内容的心理健康专题宣传片;制作1期医院宣传片、1期心理健康主题短片,共14期等要求。
合同履行日期: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参照本询价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