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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1/1/28 15:48:06

尊敬的广大患者和家属:

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严峻,国内多个省市发生散发本土确诊病例,亦正逢春节临近,疫情风险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安全,现将我院收住院流程告知如下:

1.如实提供患者和陪同者近14天流行病学史,积极配合体温监测、“八闽健康码”核查和健康状况登记等工作;

2.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入院前须提供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并在我院肺部CT检测和血常规检测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3.除神经科、心理科及老年精神科外,住院患者原则上不陪护。如因病情需要确实需要陪护的,每名住院患者限1名陪护人员,住院期间不得更换陪护人员。如需更换陪护人员,新的陪护人员需要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并在我院肺部CT检测和血常规检测排除新冠肺炎后才可更换;个别需紧急住院治疗的患者(如肇事肇祸三级以上、有严重自伤自杀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由急诊收住入院,由病区安排单人单间隔离观察,等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结果后转普通病房;

4.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需配合病区管理,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不聚集,不串病室或其他病区;

5.疫情防控期间,全院各病区谢绝探视,可通过电话、微信视频探视,以避免交叉感染。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