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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接待流程图

发布日期:2019/8/2 9: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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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未经允可医药代表不得进入除医院服务中心、接待室外的其他区域。2、严禁未经事先备案的医药代表进入医院开展相关业务活动。3、医药代表因业务需求进入其他区域的,需佩带医药代表工作证。4、举报电话:班内0591-83516071,班外0591-8351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