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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1/8/6 15: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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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患者和家属:

      您好!目前,随着病例传播链条不断延长,变异病毒株传播力增强,疫情形势日趋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坚决堵住疫情防控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榕卫【2021】41号)文件精神要求,以及国家、省市卫健委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管理


(一)所有进入院区人员请主动出示健康码,扫描“单位张贴码”、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安全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等。

(二)请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史及症状学史筛查。对于7月10日以来途经江苏省南京市、宿迁市、扬州市和淮安市;河南省郑州市、商丘市、驻马店;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海南省海口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宜宾市、泸州市;湖南省张家界市、株洲市、长沙市、益阳市、宁乡市、湘潭市、湘西州;广东省中山市和珠海市;湖北省黄冈市、荆州市、武汉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烟台市、北京市昌平区、房山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等每天实时更新风险区域的人员,请主动告知。并遵照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三)请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请自觉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排查(我院非发热定点医院)。

(四)根据预约时间就诊,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规定,每位患者限1名陪同人员,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聚集。


二、病区住院管


(一)所有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肺部CT及血常规检查,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及陪护证。

(二)患者确因病情需要陪护,实施“一患一陪护”,陪护人员做到“一人一证”,不允许转借;陪护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病区。

(三)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家属及无关人员谢绝来访。建议微信视频探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