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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关于检验科 编外工作人员招聘面试前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4/14 14:37:23

根据《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请条件初审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出现复审时无法提供所有有效材料或错过指定复审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4月16日—4月21日(共4天,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地点:

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门诊综合楼五层政治处

联系人:陈先生、倪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516206。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属实,若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所需材料的复印件(1份)请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整齐后提交,原件待审核后退还: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检验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或者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简历、《外聘技术人员录用审批表》(需贴上电子版彩照)。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根据《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资格复审合格后,将提前正式电话通知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附件: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拟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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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