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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 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博士岗位) 面试资格复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4/17 10:05:06

关于2026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

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博士岗位)

面试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2026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博士岗位面试资格复核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4月17日下午14:30-4月20日上午12:00

地点:福州市第二总医院6号楼606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二、资格复核岗位

岗位:中医医师岗位46

三、注意事项

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面试。

请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整齐装订:

1)登录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考生报名表》一份,正反打印,尽量打印一张A4纸上。

2)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不可用);

②2026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认证材料,并提供《按时毕业承诺书》(见附件1,承诺书签字加盖手印),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及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按岗位要求);

③研究生提供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岗位要求);

④对本科阶段有要求的岗位,也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非应届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规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单位相关工作证明;

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在职人员暂时无法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同意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书签字加盖手。

未按时参加或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以上全部有效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

附件1:按时毕业承诺书(1).docx


     

附件2:同意报考承诺书(1).docx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