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应急救灾物资货物类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 | [350100]JL[GK]2019010-1 |
3、采购人名称: |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
地址: | 福州南二环路451号 |
项目负责人: | 卢工 |
联系电话: | 83516295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5层515 |
评审部经办人: | 李建军 |
联系电话: | 13950238389,87300665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9-10-15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9-11-07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各有效供应商均符合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
8、中标情况: | |
包1 | |
9、收费金额:0.2325万元 收费标准:9.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 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 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9.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支行;账号:4221 6321 0264; |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
采购人代表: | 卢建林 (包1) |
评审专家: | 黄瑢,杨一南,乐智慧,曹波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