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福州市市属、仓山区属和马尾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请笔试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出现复审时无法提供所有有效材料或错过指定复审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10月11日—10月15日(共4天,周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地点:
1.福州岗位(岗位代码01-02):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门诊楼五楼政治处(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联系电话:0591—83516206。
2.闽清岗位(岗位代码03-06):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门诊楼五楼政工科(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28号)、联系电话:0591—62302570。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属实,若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所需材料的复印件(1份)请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整齐后提交,原件待审核后退还:
(1)2019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报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届时认定以该认证书年份为准;
(4)在职报考者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复审时应提出申请并填写承诺书,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迟至本次招聘体检前提交。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考生因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岗位面试资格,应及时联系我院并填写弃权声明。根据公告规定,医院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