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精神,本着安全至上、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我院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管理系统进行前期调研,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报名。
一、具体情况:
我院提供场地和电源,供应商负责智能充电设备及其安装和运营,供应商承担电动自行车充电所产生的电费,并向院方支付所产生的电费。
二、具体要求:
1、提供收费标准及向我院支付电费标准
2、提供充电设备功能、功率、基本参数等
3、运营服务方案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6日
2、报名地点: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6号楼4楼保卫科
3、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91-63069940
4、报名提交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联系电话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