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15日 17: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聘请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福顺恒[2023]政招字第A-026-1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聘请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在境内合法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A、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D、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B、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C、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方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如发现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方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
注:1、(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4)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2、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5日 至 2023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无需携带任何报名资料】。2、本地或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505132919@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方式:潘玲玲 0591-83516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联系方式:吴铮 0591-87850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铮
电 话: 0591-878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