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信息需变更,现就《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咨询服务等相关事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资质的公司协助开展,具体如下:
1、协助我院所使用的III类射线装置,向福州生态环境局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2、提供相关的技术、政策咨询工作;
3、指导我院制作各种申请文件,并协助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公司报送材料,开始时间:2022-08-04 ,截止时间:2022 -08-10 17:00。可通过快递邮寄材料(推荐方式),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设备科),电话:0591-83516297;
报送材料(需密封):
1.公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材料复印件。
2.公司代表的个人授权函和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价单、方案等。
4.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相关事宜可与我院设备科(电话:0591-83516297)联系咨询。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