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OA系统软件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Y-[GK]-202204038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OA系统软件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服务一览表
注: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投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调试、上线试运行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声明函(格式自拟);(4)至投标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注:1、投标文件涉及投标资格等所有证明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须与投标人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的须附上国家工商部门或颁证机构出具名称不一致(名称变更)的有效说明,否则视为证明文件无效。2、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核对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时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2日 至 2022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5 月 12 日起至2022年 5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购买招标文件(除节假日)或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概要页面的《广誉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后与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内(以汇款到达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时间为准)一并发邮件至zbtb666@163.com,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银行帐号
2、特别提示
2.1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快递)本公司。
2.3因开标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2.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5注意后附“招标服务一览表”规定的交货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方式:潘玲玲:0591-83516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
联系方式:翁晶:0591-88032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晶、张旭良、吴明华
电 话: 0591-880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