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委托,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0]HW[CS]2021005、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机房搬迁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机房搬迁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1-18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HW[CS]2021005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机房搬迁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描述: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描述: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供应商无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也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详见附件1)。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1-07至2022-01-1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1-18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 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1-1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本项目预算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 址:福州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方式:83516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509888,邮箱:fjhongwu@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欢霞
电 话:0591-87509888,邮箱:fjhongwu@163.com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