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委托,对医院食堂经营管理承包项目的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ZXWT-2021-276
2、采购标的名称:
3、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应满足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文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⑥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投标人信用证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评委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在以往的餐厅经营管理活动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信誉良好,未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3.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将所承包项目转包他人。
3.5、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a、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b、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至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注:(1)针对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4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1月17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22年1月17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指定会议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事项提出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本公司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3点要求执行,否则不予接收。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A、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其他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按照格式(详见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未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1、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 址:福州市南二环路154号
电 话:黄科
联系人:0591-8351629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邮 编: 350001
电 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0
传 真: 0591-87568219
购买招标文件及退还保证金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负责人:郑雪妹、何敏捷、廖丽松
12、 购买招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