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委托,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分(送)药车、病历夹车、担架推车、不锈钢下送车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YJK-B2-2021009
2、项目名称:分(送)药车、病历夹车、担架推车、不锈钢下送车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完整、有效的提供本章“10.1”条所规定材料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6.1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自2021年12月08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北京时间,以下同)。
6.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交通路88号,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3购买标书联系人:段东惠 联系电话:0591-83569185
7、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200元人民币/份。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和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以转帐方式购买标书者,应将相应的金额电汇到招标文件提供的帐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凭证)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标书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一并标注后传真或邮箱至fyzb2004@126.com。(标题统一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9、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14:3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29日14:30,福州市交通路88号,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51629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
项目联系人:毛露清
联系电话:0591-83569165
网址: http://wsjj.fyzb.com/
E-mail:fyzb2004@126.com
户名: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分行
账号:591907762210606
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