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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修缮工程定点施工遴选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1/8/10 16:20:35

一、项目编号:FJGC-ZB-G-2021-163(招标文件编号:FJGC-ZB-G-2021-163)

二、项目名称:零星修缮工程定点施工遴选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华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146号华宇建筑装饰大楼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建南海(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后屿村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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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第1名的入围企业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5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第2名的入围企业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3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博望建筑(福建)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未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未提供投标人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未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未提供投标人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未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未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⑥未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

⑦未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1点资格条件的第3.1.4条款、第3.1.5条款、第3.1.6条款、第3.1.7条款、第3.1.8条款、第3.1.9条款、第3.1.10条款及第二章17.3.1条款第(2)点的规定,博望建筑(福建)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中建南海(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华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汇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本公告第七点“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招标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1年08月09日起至2021年08月12日止。

3、中标日期:2021年08月09日(招标编号:FJGC-ZB-G-2021-163)。

4、合同履行日期:定点承包施工合同期限二年。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秀鸿/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6、本公示“三、中标(成交)信息”中“中标(成交)金额”为0,本为入围项目,合同结算标准:招标人按照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分项工程量审核后下浮6.5%,如遇特殊情况由招标人与入围企业协商确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     

地址:福州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方式:卢建林/0591-83516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秀鸿/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电 话:  0591-8339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