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就“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FS-D-2018-12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FS-D-2018-127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邱主任/0591-83516182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秀鸿/0591-83393306、83393307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FJGC-FS-D-2018-12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2日
成交日期:2018年06月28日
总成交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附属2F |
26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成交金额(万元) 10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瑞莲、肖航、林力(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保险
2、简要技术要求:保险责任: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详见第三章报价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2年。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1-1,成交标的名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招标项目性质) 医疗责任保险,数量2年,单价(元) 130000。服务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承诺保险人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医护人员300名,实际投保人员以签订合同时为准。接到索赔申请后,在2周内进行、资料收集、明确责任并审核索赔材料完成后,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保险事件认定并通知受益人,并在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付赔款。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报价人资格审查: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报价资格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的报价资格符合要求。
1.2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
2、成交日期:
3、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