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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关于1.5T磁共振3年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4/13 0:00:00

 

受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委托,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0]DC[GK]2018012、1.5T磁共振3年维保服务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00]DC[GK]2018012
2、项目名称:1.5T磁共振3年维保服务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1(项)
2200000
2200000
44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若有)。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站网的查询结果打印件佐证。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由评标委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监督人员在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 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其他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4-02 17:20
报名截止时间: 2018-04-17 18: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4-24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4-24 09:00,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中平路169号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人姓名:薛秋美
   联系电话:0591-8351629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项目联系人:小艾
    联系电话:小艾0591-86279333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018年04月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