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精神科B楼的精神七科装修项目设计,经院领导会议研究决定,采取院内公开竞争性价格谈判,以保质低价方式确定设计公司,具体如下:
一、地址: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
二、地点:院内精神科B楼的精神七科。
三、工程项目:B楼精神七科装修设计。
四、标准要求:具有一定设计资质的装修公司,设计费单价不得超出35元/m2,总面积415平米。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9月26日—9月30日凡对以上工程项目有意向的装修公司,备好公司资质资料前来医院基建办。
联系人:傅 强
电话:83518226
特此公告
基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