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9日我市闽清县局部乡镇遭受特大洪灾,闽清精神病院不少职工的家庭财产受到不同程度损失,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院全体职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由院党政班子、院工会、院红十字会、院团总支共同发起“倡议为受灾同行捐款”活动得到全院职工响应,各支部发动所属科室积极踊跃地伸出爱心援手,共募捐收到院内职工和社会公众自愿捐款共计 25144元(其中院红十字会和团总支开设的募集点收到社会公众21人捐款计 1354元)。
我院根据《关于印发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5】77号)规定,近日将全部捐款汇至闽清精神病院,专项用于援助其受灾职工并接受纪检、财务和审计的全程监督。
(捐款人名单附后)
院党办
2016-7-27